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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再结婚登记手续有哪些 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怎么办

发布时间:2022年08月06日 来源:西安婚姻律师
[导读]:  李露律师,西安婚姻律师,现执业于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,执业以来,坚持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敬业勤勉、诚实信用”的服务宗旨,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独到的诉辩思维、娴熟的诉讼技巧、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

 李露律师,西安婚姻律师,现执业于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,执业以来,坚持 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敬业勤勉、诚实信用” 的服务宗旨,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独到的诉辩思维、娴熟的诉讼技巧、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。

  

离婚再结婚登记手续有哪些

离婚再结婚登记手续有哪些

当事人复婚,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:

1、户口证明;

2、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;

3、所在单位、居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;离过婚的,还应持离婚证件;

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,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,并在《结婚登记申请书》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,同时收回离婚证。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。

复婚登记,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,并受到法律的保护。假如双方不经复婚登记,私下同居,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,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。同居容易感情不稳定,而且还容易引起的财产分割或者债权债务等问题。因此,复婚非常重要,它不是一件小事,关系到夫妻关系合法化的继续和相关权益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和承认。

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,对于离婚之后又结婚的话,那么要带上的材料和第一次是没有多大的差别的,但是自己必须要带上之前的离婚证,才可以办理结婚手续,到时候离婚证会被回收,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。

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怎么办

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怎么办

根据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第6条的规定,出现下列情形,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:

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;

非双方自愿的;

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;

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;

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。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,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。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,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,对复议不服的,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。

婚姻登记申请对于男女结婚登记是有要求的,如果不符合结婚要求就无法登记成功,在结婚之前要看清楚是否符合相关条件。对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实际内容有疑问,想要去弄清楚是就可以来找律师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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